財政部近日印發《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將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和資產評估協會納入監管對象范圍,厘清了資產評估行業有 ...
財政部近日印發《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將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和資產評估協會納入監管對象范圍,厘清了資產評估行業有關主體的運行規則,標志著我國新的資產評估行業監督管理體系的建立。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辦法的出臺旨在落實資產評估法規定的對資產評估行業監督管理的重點從事前監管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等要求,體現“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改革精神和“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的監管原則,對于提升資產評估行業監管水平,促進資產評估行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辦法建立了行政監管、行業自律與機構自主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新原則,明確了對評估專業人員、評估機構和評估協會的監管內容和監管要求,劃分了各級財政部門的行政監管分工和職能,細化了資產評估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同時,對資產評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由審批改為備案管理作出了具體規定。
辦法的出臺,為資產評估行業健康發展建立了制度保障。據介紹,辦法對評估專業人員、評估機構和評估協會如何保障權利、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做出明確規定,有利于激發全體評估專業人員的創造力和創業熱情,推動評估行業踐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活力。辦法明確資產評估機構自主管理和備案管理的內容,對組織形式和設立條件、質量控制和內部管理、獨立性、集團化、職業風險金等作為機構自主管理范圍,在備案管理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挖掘資產評估機構自身潛力,加強資產評估機構質量和風險防控,鼓勵評估機構多元化發展和做優做強做大。辦法還明確資產評估協會作為資產評估機構和資產評估專業人員的自律性組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參與和實施社會治理的重要作用。
根據資產評估法和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目前,我國的評估行業包括六個專業領域,分別由財政、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商務、保險監督管理五個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其中,財政部門監管的資產評估領域,具有綜合性特征。在明確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對資產評估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的基礎上,辦法特別注重資產評估財政監督管理與其他評估領域行政監管的協調。在備案管理方面,規定備案信息管理系統要與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實行信息共享。在行政檢查方面,規定有關財政部門可以聯合其他相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檢查。在投訴舉報處理方面,對投訴、舉報事項同時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職責的,建立會同處理機制。協調制度的設計不僅滿足了行政管理“不沖突、不越位”的基本要求,更有利于落實資產評估法要求,有利于整個評估市場的協調發展。
辦法自2017年6月1日施行。
(柴新)